如何注册协会、研究院、社团、学院等社团组织介绍
前言:
根据<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>(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)规定:在内地申请成立社会团体,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。协会属于社会团体,要到民政局办理登记,登记手续要办两次,先要筹设登记,然后成立登记,中间更是要开多次会员大会什么的。而这所有手续中最复杂的就是必须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,这个单位必须是一个国家机关,并且与你团体的业务有关系,比如网络协会一般应当找信息产业局什么的,但是这个主管部门没有任何义务批准你的申请,也就是说不论你符不符合条件他都可以不批,他不批民政局就不会批,所以你必须努力说服他才可以。
一般来说在内地成立协会绝不是简单的事,内地协会均系官方机构申请,普通民众的申请基本难以获得审批。而在香港注册成立协会或其它社团组织手续简单,审批通过率高,香港协会社团注册时间快,且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制度日趋走向同步,因此国内人士纷纷通过在香港注册行业协会、基金会、研究院、促进会、学会、学院、研究所、中心等方式来解决在国内无法注册的难题。目前中国国内已注册成功的协会社团等组织,基本有90%是来自香港注册社团组织。
注册协会的条件(香港)
以上几种注册香港社团的方式,审批容易,时间短,费用低。由于国内人士注册的香港社团,一般都不会在香港经营,主要在中国运作,那就必须采用授权委托的方式,与国内现有公司合作,借助香港的名字在国内进行宣传。因此,最终目的都是想得到一个合法登记的名字,因此,无论哪种方式,只要能注册到想要的名字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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